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何凯的案子判了!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原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何凯非法集资108.46亿元、行贿159万元一案做出二审判决:鉴于何凯在羁押期间有突出表现,获减刑1年,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类案件并不少见,券商中国记者发现,不少见诸报端的银行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行为,普遍出现在银行分支行层面,包括分支行领导、员工,而这背后就是业绩的压力、自身获利的推动。
非法集资108.46亿元
判决书显示,原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何凯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两类行为的目的有所区别,一是为了消费,二是为了掩盖逾期贷款。
首先,自2009年12月,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时,就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指定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放贷、支付银行保证金或者买房、雇佣个人司机和私人记账员等个人消费支出;
其次,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花园路支行、商丘分行行长期间,因多家企业或个人逾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何凯为了保证银行及个人业绩不受损,避免因此影响个人升迁,以银行需要拆借资金等业务为由,约定高额利息,承诺还本付息,与客户签订借款、担保合同或者出具借据借条,部分甚至加盖何凯私刻的银行公章,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前期所形成的债务,以及“以新还旧”形成的新债务及高额利息等。
数据显示,自2009年末至2015年5月中旬,何凯共收到108.46亿元集资款,兑付集资款本息104.81亿元,用于消费的资金3852.52万元。主要的消费去处包括:消费1246万、日常支出2809万、买房1233万。
据了解,何凯是在不能偿还巨额欠款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22号到当地公安局投案的。案发后,有45人申报债权,涉及集资金额约38亿元,共给35名客户造成损失4.55亿元。
除非法集资外,何凯还被起诉犯行贿罪,主要罪责在于:2009年9月到2012年6月,为了让郑煤集团给何凯所在银行业务方面提供帮助,以提高业绩,何凯曾多次向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主任王某送现金共计159万元,后王某为该行业务提供帮助。
根据一审判决,何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不过何凯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偏重,行贿罪定性错误,法院未对其自首、立功表现予以认定,此后提起诉讼。
经过二审法院近期判决,法院认为,对何凯犯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原判未认定何凯的立功情节,依法予以纠正,因此对其减刑1年,改判有期徒刑12年,罚款60万元。
多人联合作案
要形成如此巨大的集资额,光靠何凯一人之力是无法做到的。判决书显示,在何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还有多人辅助,包括一个司机、一个无业游民、一名银行客户经理。
先看司机。2013年至2015年期间,耿振亚给何凯开车之余,在明知何凯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还以个人、亲友的名义办理银行卡给何凯使用。其中,2014年7月起,耿振亚还担任何凯的私人记账员,帮他保管多张银行卡、网银U盾,按照何凯的指令划账记账、消费提现,并在2014年帮助何销毁使用的伪造公章。
经鉴定,在何凯非法集资以来,在账本上记录的资金往来中,与这名司机兼记账员有关的进账额就达到2.22亿元,转出1.6亿元,他也帮助何凯吸收资金603万元。根据判决,耿振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再看无业游民。2013年到2015年,40多岁的李旭应何凯的要求,向客户宣传高息办理银行业务、承诺还本付息的消息,吸收客户资金后先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在转入何凯指定的账户。
经鉴定,李旭共吸收客户资金3.32亿元,其中未兑付3438万元。他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款15万元。
最后看另一个银行内鬼——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客户经理黄堃。在任职期间,黄堃帮何凯介绍客户,甚至按照何凯要求,帮助企业从浦发银行商丘分行取得贷款,并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何凯前期借款。
经鉴定,黄堃作为中间人,吸收河南省工商联投资担保公司的资金5.32亿元,支付9.27亿元;同时吸收个人资金5204万元。黄堃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款18万元。
何凯大玩“萝卜章”,多名受害人起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