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被直播”,有多少人不介意?
10月13日下午3点,百万粉丝网红“麻辣烫”在广州白云机场直播时,偷拍其他乘客亲昵画面,还不停引导观众称“看我后面”;其在登机时,还直播安检过程,被安保人员提醒后仍然偷拍。对此,广州白云机场工作人员回应:根据民航局规定,过安检不许拍摄,其行为涉嫌违法。
其他乘客亲昵,或安检登机,不一定愿意被围观,但“麻辣烫”不仅将亲昵画面直播出去,还提醒观众注意围观;对登机的乘客也是一样,即便在安保人员提醒之后,她依然没有停止。这种明目张胆的故意行为,显然触及了法律的红线。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条款还对“隐私”进行了界定,即“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麻辣烫”未经同意,便贸然直播他人亲昵或登机的画面,无疑侵犯了上述乘客的隐私权。而根据《民法典》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规定,其行为又可能涉嫌侵犯乘客的肖像权。更何况,民航总局还有在安检区域禁止任何形式拍摄的规定。“麻辣烫”此举,可谓突破了一个又一个的禁区。
尽管法律禁区不少,但“麻辣烫”们似乎不以为意,她们更在乎的是流量。在他们看来,公众只不过是流量的“工具人”,即便有违法之嫌,“被直播”人也不一定有精力去追究侵权,或有能力去维权,相比于收益,违法成本或不足一提。
正是存在这种思维,“麻辣烫”式的直播,才会层出不穷。逛商超、下馆子、理发、健身,甚至泡温泉、出地铁站、泡酒吧等时,毫不知情被“现场直播”的情况,在平台上不时可以刷到;而在我们衣食住行的生活中,高举的手机随时可能闪现。
在“全民直播”的时代,利用网络直播挣钱可以理解,但直播的前提是不能侵犯路人的权利,更不能把路人当做牟取流量红利的“工具人”。法律保护公众不出镜的权利,直播者也理应尊重这种权利。
对那种明知故犯且不以为然直播路人的行为,要敢于说“不”,也要善于说“不”。这种说“不”,既包括加强公众对隐私权的认知,及发现后及时的制止,也包括提升网络直播行业的自律性,更包括强化平台监管力度,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这是远离“麻辣烫”们无处不在的冒犯的综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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