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果李姓补习班狼师与国中少女大谈师生恋还多次嘿咻,二审赔百万仍得坐牢。示意图(资料照)
屏东某补习班李姓名师,诱骗14岁国中女学生交往并带往住处与摩铁性交达9次,一审否认犯行遭重判4年6月;李男上诉二审后改口认罪,并赔偿135万元和解,高雄高分院日前撤销原判决,改判徒刑2年4月。
判决指出,2016年至2018年间,李姓男子在屏东某补习班任教,结识当时国三的少女小琪(化名)。李男竟利用师生情谊进行情感勒索并展开交往。自2017年6月小琪国中毕业典礼当天起,李男便多次将她带回其高雄住处,或在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达9次,甚至参加童军大露营生理期来访,甚至是高一期中考、休业式当天,李男都不放过。
这段关系导致小琪身心极度崩溃,高中时期便出现深夜自残、哭泣与学业下滑等压力反应。直到小琪成年升上大学后,因接触到「房思琪」等相关报导,压抑多年的创伤彻底爆发,出现重度忧郁与社交退缩,经心理咨商与医疗通报后,整起恶行才终于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李男否认犯行,辩称两人仅是单纯师生,甚至指控是补习班同业恶意唆使抹黑。但法官发现,小琪不仅能精准画出李男住处格局,连李男腰臀部患有「硬币大小脂肪瘤」的极私密身体特征都能清晰描述,并提出两人过往的录音与车票纪录,打脸李男辩词。
一审法官认定李男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9罪,判徒刑4年6月,李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时,李男态度大转变,不仅在法庭上改口坦承犯行,更积极与小琪调解,掏出135万元赔偿。
二审法官考量李男是在二审后段才认罪,对节省司法资源的贡献有限,二度伤害已造成,因此仅给予微幅调整,将原先9罪各判1年2月,调降为各处1年徒刑,合并应执行刑则从一审的4年6月,裁减至2年4月,但不同意缓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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