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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维持死缓原判 受害者母亲继续申诉
时间:2026-06-17 17:15来源: 未知 点击:

6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二审维持死缓的原判。受害者母亲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其将会继续申诉。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曾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

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维持死缓原判 受害者母亲继续申诉

“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受害者母亲

6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现场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自16日上午开始审理。当日白天,受害者母亲王女士未能进入法庭旁听,至傍晚7时许,王女士才得以进入法庭,旁听了宣判结果。



“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受害者母亲

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是在其预料之中,她对二审宣判结果表示满意。不过她的终极目标还是希望能判处被告人死刑,所以她还是会继续申诉,“不管申诉的路多难走,我都会一直走下去。”

王女士代理律师表示,二审法庭中,被告人提出了事发时王紫雅先动手、被告人系正当防卫、被告人系自首等几项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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