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图左)欠税还隐匿处分财产,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将他声请管收获准。(新北分署提供)
30多岁陈姓男子前年6月出售房屋及土地,却欠缴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税165万余元,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受理后发现,陈男除将出售不动产的价金结余款转至亲友帐户,且提领大额现金,甚至处分其名下投资,还频繁出国旅游,显有隐匿处分财产情事,10月27日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获准,陈男随即于29日提出分期偿还计划,当日先行缴纳50万元,经叔叔出面担任担保人后,获准释放。
新北分署指出,陈男在前年6月间出售名下台中市西屯区房地,欠缴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税165万余元,经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于今年2月移送新北分署执行。
行政执行官发现,陈男出售台中市不动产,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及抵押债权后,尚有结余款627万余元,却不用于缴纳,反将结余款转至祖母、姑姑、叔叔及其他友人等人帐户,并提领上百万元现金,甚至处分其名下原持有的上市柜公司股票及未上市公司股份,所得金额59万余元及120万元亦均提领一空,将名下财产处分殆尽,致新北分署受理本案时其名下已无财产。另外,陈男于前年7月至8月短短2个月间,即出国4次,显有相当资力。
行政执行官询问陈男处分财产原因,他声称汇款给亲友均是用于偿债,但均未能举证以实其说,另询问其出国详情,他则说是跟太太出国至澳门庆生及旅游,还去娱乐场拚一把,当时将全部现金140万余元都赔光。
新北分署多次限期陈男履行义务,并限制其出境,但陈男都说名下已无财产,仅能先每月缴纳3000元;考量陈男具备清偿能力却拒不履行,所提清偿方案与欠税金额显不相当,已符合显有履行义务可能故不履行,及隐匿处分财产管收事由,遂声请管收获准。陈男在被管收后态度转变,迅速于两日后提出具体分期缴纳计划,先行缴纳50万元,并由其叔叔担任担保人,新北分署遂同意释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