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停在未画红黄线的路边仍被开罚,气得报警喊冤。警方说明「妨碍交通」的认定标准。图中非新闻事件车辆。(资料照,记者王捷摄)
车主把车停在未画红、黄线的路段仍收到罚单,气得报警申诉,但警方说,虽没标线,实务上不是只留空间给其他车通过,就没有违规,若同向车辆为闪避停车,明显会跨越路中央标线,就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裁罚。
有车主指出,他把车停在住家附近一处没有标线的路旁,车辆右侧紧贴路边,并未占用车道中央,旁边仍留有通行空间,过去也见路边常有车辆停放也未受罚,为什么偏偏是他被认定违规,质疑标准不一,于是到派出所询问,抱怨收到罚单被指涉妨碍通行。
警方说明,道交条例第56条,汽车驾驶人「显有妨碍」他人或车辆通行处所停车者,可以处罚600元以上到1200元以下罚锾,在实务上,警方判断「显有妨碍」的标准,会查看其他车要闪停车时,会不会明显跨越路中央的标线,侵入对向车道,不是只要留空间给他人通过,就表示没有妨碍出入。
另外,警员接到检举后,在现场认定通常综合车道宽度、停放位置、交通流量、视距与进出口动线等因素判断,若停车造成车流改变路径、逼使他车跨越路中央标线,阻碍出入,都是明显有妨碍交通的情况。
警方提醒,停车合法性不以是否有红黄线为唯一判准,关键仍在是否造成实质通行障碍与安全风险,取缔类似违规,是员警依据专业能力判断现场状况、标志标线配置辅助判断,如果不服可以依规定申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