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份警分局南庄分驻所员警,巡逻查获县府交工处承包商员工涉嫌乱倒土石。(图由警方提供)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苗栗县头份警方10日查获承包县府交通工务处土石崩塌清运工程厂商的2名员工,疑便宜行事未将土石送往合法地点存放而就近弃置,将2人依法送办。但交工处不满,今(12)日反驳仅是暂放;警方则回应,若是暂放,理应于平地,但土石已倾倒在路外边坡,全案已函送检方认定。
头份警分局南庄分驻所员警,于10日上午11点巡逻行经南庄乡124县道35.3公里处,发现一名男子驾驶大货车将土石倾倒于路旁边坡,同车人员则在旁查看,立即上前询问及了解。
警方发现2人皆未携带清运联单,并查出2人身分为驾驶26岁吕姓男子、同车人员55岁洪姓男子,为承包县府交工处养护科土石崩塌清运工程厂商的员工,疑因便宜行事未将土石送往指定合法之地点存放,而就近于距离崩落点约1公里处弃置。
警方也于通报县府环保局派员到场共同稽查及采证后,将吕男、洪男带返所制作笔录,全案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第46条函送苗栗地方检察署侦办。
不过,交工处养护科今反驳表示,为利紧急抢通道路,该土石崩塌清运厂商仅是就近找空地先把土石暂时放置,后续再一并清运至指定合法之地点存放,并非滥倒,且当下也有向员警说明。
警方则回应,若是暂放,理应于平地,但现场土石已倾倒在路外边坡,不也不利于后续清运作业,与常理不符,如今全案已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后续交由检察官认定。

警方发现大货车将土石倾倒于路旁边坡。(图由警方提供)

警方查出涉嫌滥倒土石的2名行为人为承包县府交工处土石崩塌清运工程厂商的员工。(图由警方提供)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