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邦法庭裁定劳工部计算工人加班费的原则错误,判令今年7月实施的新加班费准则无效,令全国400多万工人丧失领取加班费的资格。
综合路透社和《纽约邮报》报道,德州联邦法官乔丹(Sean Jordan)15日颁下裁决,指劳工部不适当地把领取加班费的资格,建于工人工资而非工作职责上,因此本由7月开始生效的新加班费规定无效。乔丹是候任总统特朗普在第一届任期时任命的。
根据劳工部的新规定,由2025年1月开始,任何每周工资少于1128元,或年薪约5.86万元的工人,若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可获得加班费。劳工部并提出临时措施,由今年7月起,年薪约4.4万元的工人,也可申领加班费。
在新规实施前,只有年薪低于3.55万元的工人可申领加班费,在法庭判决后,领取加班费的资格便回复至旧门槛。
劳工部可向位于纽奥良的第五巡回上诉法庭复核德州法院的裁决,但是在特朗普政府上任后,相信劳工部会放弃上诉机会。
劳工部和德州共和党籍州检察长帕克斯顿(Ken Paxton)均未就法庭裁决作出回应。
劳工部早前公布调高领取加班费门槛后,德州和代表不同行业的商业团体均入禀法院提出挑战。
全美零售联合会(NRF)执行副总裁弗伦奇(David French)说,劳工部新规将限制零售商为低薪雇员提供更多福利的能力。
根据联邦法例,任何担任“执行、行政和专业”(EAP)工作的雇员,均没有资格申领超时工作加班费,而劳工部在过去数十年来,均以工资作为决定申领加班费资格的其中一个基础。
劳工部指出,低薪工人往往担任与时薪雇员相同的工作,但工作时间较长,且没有超时补薪。劳工部又认为申领加班费的工资门槛,应每三年自动提高,以反映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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