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信证券公告称日前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认定*ST华泽(000693.SZ)2013-2014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案中,,国信证券出具相关《恢复上市保荐书》和《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特别是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国信证券未能做到“勤勉尽责”。
*ST华泽信息披露案要从其前身“*ST聚友”讲起,早年ST聚友因常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2012年起,*ST聚友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并试图恢复上市。
2013年-2014年间,国信证券多次对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等出具独立的核查意见,同时还于2014年1月3日发布了*ST聚友的恢复上市保荐书,上市后并以“华泽钴镍”的身份重新转身。
重新上市后的2013年、2015年内,*ST华泽由于并未兑现其业绩预测,国信证券也曾向市场发布两份致歉声明。而在2015年11月23日,*ST华泽就已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年多后,*ST华泽的信披违规终于于今年年初遭到证监会处理。而与此同时,对于该案中中介机构的“秋后算账”也随之启动。今年1月30日,国信证券公告称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详见独家丨国信证券被调查内情:祸起*ST华泽重组案)。
“对国信证券立案调查,说明肯定已经掌握一些其未能勤勉尽责的证据,而且虽然过去许多年,但底稿、证据还是有留存的。”一位接近证监稽查人士如此表示。“这体现了当下监管层正在对违法活动中,中介机构的履责问题加强关注,并予以从严约束。”
经过证监稽查系统近五个月的调查后,国信证券迎来处罚结果。
“上述违法事实,有恢复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相关说明、工作底稿、银行流水、相关票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决定书》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