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警怀孕,向长官表示要调整时段却无下文,导致她在执深夜勤时身体不适,最后不幸流产。 对此,台南市议员林燕祝昨(15)日质询时,痛批“歧视女警,霸凌管理”,要求市长和警察局长做出改善,市长黄伟哲则承诺会解决问题。
林燕祝表示,宪法规定妇女儿童从事劳动者,应按其年龄及身体状态,予以特别之保护,因而警政署有函文给各县市警察机关,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间的女性公务人员,在午后10时至翌晨6时的时段工作,然而有女警因有哺乳需求,请求调整营业时间成8点到8点,但长官却认为,要调整就需要第一班出勤做交通服务,“这不是歧视女警吗”, 后来人事才按警政署规定将她调为内勤。
林燕祝指出,另一位女警在9月25日怀孕,先生希望女警主管能调整时段,不要让女警执行深夜勤,主管说要想一想,却都没有下文,导致女警在10月5日执深夜勤时肚子疼痛,隔日不得不请假休息,到了10月9日女警身体受不了,请了安胎假,然而过了几天仍不幸流产,“这样对我们的同仁难道不应该惩处吗?”
林燕祝认为,警方工作地点也该有性别平等空间,然而不仅哺乳室堆满杂物,犹如仓库,明明单位有9位女警,却必须共用2个置物柜,还没有备勤室,女警想换衣服还要自己去找空间,向主管反映后,主管却叫女警“自行想办法”,让她相当气愤,要求市长处理。
市长黄伟哲则回应,“硬体的硬体解决,软体的软件解决,态度的部分行政解决”,警察局长林国清也表示会立即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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