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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留学生持BB枪抢超商又挥刀砍警!险割颈动脉判刑6年6月
时间:2026-10-19 17:39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黎男落网。(记者彭健礼翻摄)

黎男落网。(记者彭健礼翻摄)

来台读大学的22岁越南籍黎姓男子,去年10月持BB弹手枪在苗栗县竹南镇便利商店开2枪,抢走2罐饮料逃逸;遇警还持刀拒捕,造成一名员警颈部受伤,险些伤及颈动脉。苗栗地院审理,依犯携带凶器强盗罪、杀人未遂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

黎男原就读基隆某大学,是生存游戏迷,他于去年升大四时,因未办妥注册手续,被学校退学。去年10月1日晚间,他搭乘火车到竹南车站,徒步到距车站约6公里的超商后,持BB弹手枪,威胁店员开保险箱,店员趁隙逃出店外,黎朝背后开BB弹2枪,击中店员头部擦挫伤。

黎男因打不开收银机,拿了冰箱内2罐奶茶饮料后逃逸,竹南警分局接获报案,报请检察官指挥,成立专案小组追缉,于去年10月2日锁定黎男窝藏在新竹市香山区风火轮公园,前往围捕。

但黎男持折叠刀拒捕,一名员警闪避不及,右颈部遭割伤,险些伤及颈动脉,经送医治疗后幸无大碍,但黎男也乘隙逃逸,专案小组持续追查,于4日晚上6点多在新竹市香山区拘获黎男,依法送办。

案经苗栗地院审理,法官审酌黎男罹患思觉失调症数年,行为时复因受到病情发作之被害妄想及幻听存等症状影响,而为强盗犯行,犯携带凶器强盗罪,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又持刀拒捕伤警,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年。应执行6年6个月。并应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施以监护6个月;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黎男犯案用BB弹手枪。(记者彭健礼翻摄)

黎男犯案用BB弹手枪。(记者彭健礼翻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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