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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年迈母致跌倒撞头丧命 逆子认罪轻判4年6月定谳
时间:2025-11-04 13:05来源: 未知 点击:

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资料照)

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资料照)

台中市46岁邱姓男子,去年2月11日大年初二与75岁的母亲争吵,愤而推倒罹患帕金森氏症的75岁母亲,其母摔倒,头部撞击地面以致颅内出血,经急救2周后仍回天乏术不治身亡。台中地院国民法庭考量邱男认罪,依伤害致死罪轻判4年6月,二审台中高分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驳回检、辩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邱男与年迈父母同住于台中市潭子区,去年大年初二邱男与母亲因生活琐事起争执,邱男盛怒之下推倒年迈母亲,又向母亲咆哮「我是孽子」,邱母头部撞击地面,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与头部外伤等,经医院抢救约2星期,终因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检方依家暴伤害致死罪起诉邱男,求刑10年6月至12年半。

台中地院国民法庭审理时,邱男坦承认罪,称母亲会因此摔倒而离世是他始料未及。请求从轻量刑,但检察官质疑,邱男见母亲倒地后,仍咆哮称自己是孽子,甚至一度谎称是母亲自行跌倒,企图卸责给胞姊,不宜轻纵。

中院国民法官考量邱男最终认罪,动机仅因与母亲口角,且未使用武器或工具,犯罪手段仅推母亲肩膀1下,也没有接续攻击行为,情轻法重,依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减刑,轻判4年6月徒刑。

二审台中高分院开庭时,邱男的姊姊出庭指弟弟在父母生病时都没探望,却在国民法官面前「装孝子」,因弟弟生意做不好,跟父母要钱发生争执才会吵架,造成母亲身亡,无法接受轻判;邱男反指姊姊为了家中资源而抹黑他,父母生病时他都有去探病,妹妹可作证;姊弟当庭互呛「你不是我姊姊(弟弟)」。

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与量刑理由皆无违误,维持4年6月刑期;最高法院驳回检、辩上诉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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