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男砸提款机辩称没印象,法院判无罪。但认为他罹思觉失调症,判监护三年,他急称病情稳定,声明异议遭法院驳回。(警方提供,资料照)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黄姓男子砸完提款机辩称没印象,简易庭认为他罹患思觉失调,因此判无罪,但要去疗养院监护3年,黄男这时才称病情稳定,要照顾老母亲,认为检方执行方式不恰当,但台南地方法院认为他有家暴、毒瘾纪录,所以驳回声明异议。
黄男去年操作ATM时卡片遭吞,情绪失控以话筒砸毁提款机,经录影画面与超商店员指述确认毁损行为,他向警方坦承砸机,但辩称对整个过程毫无记忆,法院嘱托嘉南疗养院鉴定后确认他罹患思觉失调症合并轻度智能障碍,犯案时处于发病期,有幻觉与妄想,欠缺辨识与控制能力,依法无罪。
但判决也指出,黄男病情反复,治疗过程中屡有中断,过去发病时曾攻击母亲,药物顺从性差且有施用毒品纪录,精神鉴定报告建议应住院执行监护处分,所以法院依刑法第87条命其监护3年,高分院维持原判确定。
执行期间,黄男向法院声明异议,指称近期接受长效针治疗、病情稳定,应改以门诊追踪,并强调需照顾年迈失智的母亲。
不过,法院认为黄男屡次延迟回诊,曾拒绝施打针剂,且家中缺乏有效照护能力,难以保障其定期服药,嘉南疗养院及精神鉴定专家均主张以住院方式执行较为妥适,检察官让黄男住院监护前,已参考专业意见,没有滥用裁量权,黄男的声明异议内容不足采信,最终裁定驳回,仍须继续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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