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空气数据遭污染:如何杜绝造出来的“假蓝(2)

在这种情况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并通过更加有力的举措消化历史数据问题,应是临汾市整改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的客观需要。

但是,临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对过去存在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未汲取教训,对可能出现的干预监测数据行为没有进行警示,导致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再次发生,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制止。

如何填补“历史欠账”?

生态环境部在约谈中提到一个重要的问题:环境数据的历史欠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在空气质量监测权归属地方管理的时候,不少地方的空气数据造假就已经存在了。但后来监测权收归国家统一管理后,原来造假上报数据的不少地区,就面临着很大的环境整治压力。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方上的空气监测权上移后,很多地方陷入此前数据造假的被动局面,尽管后来地方上可能也努力进行了多重环境治理,但从数据的表现上来看,实际探测的成果可能收效甚微,甚至可能还会不降反升。

“一些地方政府原来的造假,也间接导致了现在的被动局面。”王灿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前弄虚作假不构成犯罪,但现在新的环保法出台后,弄虚造假就被明确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65条里看到,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有明确的禁令和处罚规定,明确提出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方堃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当前多地存在的空气数据造假情况,一方面折射出部分地区的环保压力确实比较大,地方环境形式严峻导致造假现象频发;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不断进行的环境督查行动更多地成为了一种压力的传导,而环境保护真正的重要性并没有得到地方上的充分认识。

“大多数地区还是将经济发展作为重点,而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方堃总结道。

数据造假与产业转型

从此次公开的约谈看,生态环境部无疑再次强调了环境监测数据真实的重要性。

王灿发表示,通过临汾案件特别明确了弄虚作假这种行为构成犯罪的法律定性,将受到法律制裁。与此同时,该案件也传递出了过去“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弄虚作假的模式,当前以及未来都将再也行不通了。

然而,在数据造假背后,也凸显了地方的产业转型困局,特别是对于一些产业转型能力不足的地区,经济问题和环保问题的矛盾较为突出。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慧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空气数据造假也与当前国家环境治理体制有关,当前我国环境治理体制的特点类似于行政“发包制”的层层分配,但分解过程中,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特殊性并未完全考虑进去。

王慧表示,对于很多产业转型压力比较大的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要发展地方经济,另一方面也面临环保加压的态势。“这实际上是一种倒逼机制,让地方政府逐渐理清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只是这种转变定然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过程的。”

王灿发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要杜绝此类环保数据造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对地方此前的环保数据进行核实,因为不少地方在监测权未上移前的数据是不够准确的,而后来国家统一监测后不少地方就面临着很大的调整压力。

“需要恢复‘本底’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治理,或许不少地方才能够看到工作的‘希望’。”王灿发告诉记者,环保政策层层加压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到不同地方的产业转型的难度与环境质量提升的难度,政策执行尚且不能“一刀切”。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社坤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建议,鉴于各地的产业结构和地理结构不同,面临的环保压力也不同的情况,在环保制度执行方面可将个别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在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地区的执法关注度和频次上做出一定的改变。

同时,王社坤认为,从造假事件的防范角度出来,未来在增强问责的同时,加强对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也必将会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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