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6年的维吾尔作家、诗人及文化评论家帕尔哈提·吐尔逊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1227日,本网获悉获刑16年的维吾尔作家、诗人及文化评论家帕尔哈提·吐尔逊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帕尔哈提·吐尔逊:19691月出生,维吾尔族名پەرھات تۇرسۇنPerhat Tursu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街道领馆巷北小区居住公民,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公职人员,著名维吾尔作家、诗人及文化评论家,因言获罪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于1980年代,因中国正值出版限制逐渐松绑时期,遂有包括新疆维吾尔族在内的读者群有机会开始接触西方现代文学著作,其亦在此时代氛围下在一座图书馆翻阅到一本名为《当代著名作家》的维吾尔文书籍;虽然该书仅是印有少数西方作家作品摘录的小书,但其却被书中对福克纳和叔本华的介绍及其字句所吸引,自此其对西方文化思想极有兴致;后其远赴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就读,主修维吾尔文学;初入学时,除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以外其汉语程度极差,但当其发现大学图书馆里竟藏有大批西方著作之汉语译本时,其开始苦练汉语,以使自己能阅读和理解更多的西方文学与哲学书籍;大学毕业后,开始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服务;因其善用闲暇时间写作,并且写作重点旨在关注城市异化、维吾尔传统和人类生存问题等,遂很快着有诗集《情诗一百首》、中篇小说《弥赛亚的荒凉》、长篇小说《自杀的艺术》等作品;但因其作品有明显受西方文化思想(尤其是存在主义)色彩的影响,故让其在维吾尔社群中引起争议,成为一位集名望与争议于一身的公知人物;据悉,其曾被人扣上了「反伊斯兰」的帽子,被质疑其对自身民族的忠诚,称其思想是“民族的耻辱”,进而被跟踪、骚扰甚至收到死亡威胁;尽管其不认为自己反伊斯兰,但也不属于任何一阵营,只是喜好思考一些当时社会隐避不谈的议题(即敏感话题),故而自此再无国内出版社及媒体愿意/敢于刊登其相关文章;尤其是1999年其出版的《自杀的艺术》,因书名涉及敏感字词,而被出版社更改译名为《毁灭的爱》,作者译名也稍有不同,并且在当下,该书已几乎从中国出版市场上绝迹,新疆人民出版社的在线书目也已找不到其任何维吾尔文的书籍信息;

2011年,其在中央民族大学获得文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察合台语和维吾尔民俗学,尤其是专精于15世纪的帖木尔帝国诗人阿里希尔·纳瓦依(Alishir Nava'i)著作,特别是改写自阿拉伯经典故事的察合台文长诗《莱丽与麦吉侬》;

2015年,其曾针对其的争议响应称,「我只是喜欢写,没人敢写它,所以我只是为自己而写」;

20181月,其被中共新疆当局突然将其拘留,罪名不详,自此失联;

20206月获悉,其因被控在「民族认同的促进与表达」上存有异议(具体罪名不清),已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6年,刑期至20341月;据知情人士称,其在被抓捕前,手边还有5部小说正在撰写中,另有一题名《The Big City》的小说(描绘维吾尔族学生在大城市里的疏离经验的故事)尚未出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文章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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