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瑜: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总体上划定了三道红线,一是金融企业不能盲目的进行综合经营,已经开展综合经营的继续管理规范,目前不再主张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综合经营;二是国有产业集团对金融机构参股控股的,未来将可能整合规范,基本上不再允许产业集团盲目以并购方式从事金融投资,一些已经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但经营不好的国有产业集团,金融板块可能被剥离出来整合到其它有金融板块的大型国有产业集团中,或整合到大型国有金融机构里中;三是不再允许金融企业,尤其是非银行金融企业,如保险机构对产业企业的控股,在某种意义上,金融企业把控股产业作为主要利润来源,会破坏市场竞争。
曾刚:制定统一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迫在眉睫。一是明确准入标准,尤其是对实体企业发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标准和门槛;二是界定金融控股公司业务范围。应明确禁止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实体产业;三是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退出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破产重整、破产问责和破产前置程序;四是对金控公司实施资本金充足率监管;五是限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符合公平原则。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直接限制、禁止某些金融业务的内部交易;六是严格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利益冲突。保持充分的市场竞争是避免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导致的内利益冲突的最根本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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