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售酒新法规定,禁止商家向醉酒客人贩售酒类。(示意照)。(资料照)
泰国近期取消实施近半世纪的「午后禁酒令」,延长合法贩售时段的同时,也首度明文规定,商家不得向醉酒者贩售酒类。若明知顾客已有醉态仍继续售酒,并导致事故发生,业者恐须与肇事者共同负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风险大幅提高。
综合外媒报导,依新法规定,酒精饮品合法贩售时段调整为每日上午11时至午夜12时,被视为泰国政府兼顾观光与餐饮产业发展的重要松绑措施。然而,修法同时也新增关键条文,明确禁止商家向醉酒客人贩售酒类,一旦因此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受伤或死亡,受害者可依法直接向店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该条款与「禁止向未满20岁者贩售酒类」并行,代表酒类销售行为不再仅以时间与年龄为判断标准,「是否醉酒」也正式成为业者必须自行把关的法律责任。
为协助业者因应新制,泰国精酿啤酒贸易协会于12月18日召开说明会指出,尽管贩售时段放宽,但风险实际上转嫁至第一线销售端,协会建议,业者应加强员工训练,学习辨识顾客是否已出现明显醉态,并在必要时果断拒售。
还有,在店内设置监视器保存影像、张贴清楚告示说明查验身分与拒售规定,以及主动提供叫车、代驾等资讯,降低酒后驾车风险,只要业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相关纪录未来可作为民事诉讼的防御依据。
泰国政府表示,希望在松绑管制、带动经济的同时,建立负责任的饮酒文化,新法上路后,酒类销售不仅是生意,更是一项必须审慎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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