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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天离职倒赔半月薪水? 专家:显然非法
时间:2025-11-14 17:58来源: 未知 点击:

南韩首尔江南区一家牙医诊所因离职补偿问题引发争议。(美联社)。

南韩首尔江南区一家牙医诊所因离职补偿问题引发争议。(美联社)。

南韩首尔江南区一家牙医诊所近日因离职补偿问题引发争议。一名男子上班后,发现工作内容与面试时不符,被告知早起上班外,如有犯错,将会扣薪,男子只工作两天便提辞职,却被通知违约,要求补偿约180万韩元(约新台币3.8万元),相当于他月薪的一半。劳动法专家指出,强迫发出此类证明显然是非法的。

根据《韩联社》 报导,一家在业界排名很高的牙医诊所,因一名男子只工作了两天就离职,被通知违反协议,协议规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其辞职意向,因此他应该支付赔偿金,他两天的薪水约25万韩元(约新台币5355元),而诊所要求赔偿约180万韩元(约新台币3.8万元),相当于他月薪的一半。

该名男子感到震惊,提出抗议,牙医诊所表示,在上班第一天男子已填写「辞职一个月前告知」的确认书,文件规定,如果员工未在辞职前一个月通知牙医,牙科诊所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然而,男子认为填写这份文件只是「常规程序」,他再次向诊所询问他只工作了两天造成了什么损失,得到的回应只有一句「雇用新员工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以及一封律师的内容证明。最终,男子向劳动部提出了申诉。

劳动法专家指出,强迫发出此类证明显然是非法的。据《劳动基准法》第20条禁止「预先约定违反劳动契约的处罚或赔偿金的契约」,合约中加入「如未事先通知预计离职日期,需承担赔偿责任」或「如迟到,将被扣除工资」等条款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雇主最高可被处以500万韩元(约新台币10.6万元)的罚款。

律师朴成宇(박성우)也表示,强迫员工签署预先赔偿协议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他认为劳动部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韩联社多次致电和发短信给这家牙医诊所询问其立场,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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