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台湾人被控在新加坡盗刷他人信用卡。(路透资料照)
两名台湾人涉嫌受跨国诈骗集团指示,在新加坡使用被盗信用卡购买高价手机、名牌包等奢侈品,金额总值破新台币上百万元,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刑入狱。
综合当地媒体报导,25岁男子杨晨宇(音译,Yang Chen Yu)被判处25个月徒刑,30岁女子刘婷妤(音译,Tiffany Liu Ting-Yu)被判处31个月徒刑。
法庭文件显示,杨晨宇在台湾因向高利贷借钱赌博,没钱还债,之后应一名方姓非法放贷者要求,用窃盗来的信用卡到新加坡购买奢侈品以便抵债。杨晨宇随后被转介给犯罪集团成员「麦翔(Mai Xiang)」,并依照指示,于今年2月19日与朋友飞抵新加坡,两人从樟宜机场的寄物柜取出4台手机,手机里已事先安装「Tap Pay」程式。
两人依「麦翔」指示在多家商购买价值超过新加坡币2万4000元(约新台币58万元)的iPhone、行动电源及行李箱。他们将部分商品卖掉套现,并于2月21日准备出境时在樟宜机场被捕。
另一名女嫌刘婷妤,则是经发型师介绍一份「到新加坡购物赚钱」的工作。她同样在「麦翔」指示下,于今年2月13日与同伙飞抵新加坡,为手机购买SIM卡并寄放于樟宜机场后,就飞回台湾。两人于2月21日再度飞往新加坡,从寄物柜取出背包,内有手机与行动电源,在各商场盗刷信用卡购买手机和名牌包,一共刷掉5万740新元(约新台币120万元)。
刘依指示将部分物品交给集团成员,打算22日提早回台,最后在樟宜机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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