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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中国物品限值 12/1提高到人民币2000元
时间:2024-11-30 01:00来源: 未知 点击:

根据目前中华邮政「大陆包裹」业务说明,寄往大陆地区邮件,每次限值(即内装物品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00元;中方则宣布12月起提高到人民币2000元。示意图。(资料照)

根据目前中华邮政「大陆包裹」业务说明,寄往大陆地区邮件,每次限值(即内装物品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00元;中方则宣布12月起提高到人民币2000元。示意图。(资料照)

〔中央社〕根据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公布,台湾邮寄、快递至中国大陆的物品,每次限值由人民币800元提高至人民币2000元(约新台币9000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前台湾、香港、澳门个人寄往中国大陆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寄往中国大陆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9日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中国财政部关税司表示,「办法」明确对个人合理自用的入境物品,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综合税率,税率水准维持现行标准,为规范税制,不再保留「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

中国财政部关税司指出,维持现行对入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包括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人民币5000元,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

中国财政部关税司并指出,「办法」还结合近年实践情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定,例如将可透过寄递管道入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人民币800元、1000元统一提高至人民币2000元。

「办法」明定,「寄递物品」是指个人以邮件或者快递形式寄递进出境的个人自用物品,不含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根据目前中华邮政「大陆包裹」业务说明,寄往大陆地区邮件,每次限值(即内装物品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00元,然本项限值规定,并非判定免税之标准。申报价值不实或逾上开限值,经大陆海关核定应予课税或退运者,概由寄件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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