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和日本在这次COP29气候峰会宣布,双方开始实施巴黎气候协定第6.2条碳交易架构下的相互承认协议(MRA),成为世界第一个两国双边碳交易系统。根据协议,印尼将发行碳信用额度(俗称碳权)供日本方面购买。
巴黎气候协定第6.2和第6.4条规范国际碳权交易机制。6.2条「国际可转让减缓成果(ITMO)」概念,允许一国将减碳成果转让给另一方,促成双边或多边自愿性碳权交易;6.4条则是以建立全球碳权交易机制为目标,为各国、企业创建一个由联合国管理的统一体系。
碳产业新闻网站Carbon Herald报导,根据双边协议,印尼和日本相互承认减排计算、监测、核查及碳信用认证,以利双方交易碳权。
这份MRA是双方稍早于10月18日签署。当时印尼方面表示,他们著眼未来三年每年发行能抵换超过2亿吨二氧化碳的碳信用额度,并设定每份碳信用额度价格为1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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