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委员会议今早决议通过,国泰建设与朴新广告在销售「国泰赋都」预售屋时,要求购屋人必须先给付定金,才能把契约拿回去看,不当限制购屋人,也对其他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已违反公平法第25条规定。图建筑与本文无关(资料照,记者谢武雄摄)
〔记者廖千莹/台北报导〕公平会委员会议今早决议通过,国泰建设与朴新广告在销售「国泰赋都」预售屋时,要求购屋人必须先给付定金,才能把契约拿回去看,不当限制购屋人,也对其他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已违反公平法第25条规定。
公平会今宣布处罚国泰建设新台币170万元罚锾、朴新公司30万元罚锾,且要求国泰建设必须停止先付定才能把契约携回审阅的违法行为。
有意思的是,此案是公平会主动派员化身民众,访查「国泰赋都」预售屋销售现场,结果竟发现销售人员有要求购屋人须先支付定金,才提供买卖契约书携回审阅,因此主动立案调查。
公平会认为,一般来说,民众在签订买卖契约书时,可事先可取得的资讯相当有限,因此若业者还要求购屋人先付定金或其他费用,才能把契约书携回,对购屋民众很不公平,也会影响交易决定,也对依法提供买卖契约书的其他同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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