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海撞死35人现场摆了许多悼念鲜花,也有公安在场坐镇。(路透)
〔中央社〕11日发生的珠海驾车冲撞案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今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樊姓男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16日晚间公布,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1日发生的珠海驾车撞人案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震惊中国国内外,更惊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作出指示,称此案「性质极其恶劣」,要依法严惩凶手。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今天针对此事召开扩大会议指出,此案「给平安稳定大局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要认真细致抓好案件后续处置工作,并高质、高效推进案件侦办,依法「严惩凶手,震慑犯罪、安定人心」。
根据珠海市公安局12日通报指出,涉案的樊姓男子是因不满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而驾车冲撞。樊姓男子在驾车冲撞后一度自残寻短,虽被警方当场控制,但因自残成重伤而无法侦讯。当时将他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在送医救治的情况下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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