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中左翼政党忧保守派明年2月大选后掌控国会,于昨天紧急提出堕胎合法化草案,建议将怀孕12周内的终止妊娠除罪化,并纳入健保给付。法案引发各党激烈辩论,预计将成选前焦点政策议题之一。
法国今年3月成为首个将堕胎权入宪国家,德国却仍在人工流产除罪化的议题上争辩不休。 在德国,一名健康且非因胁迫怀孕的女性想申请堕胎,必须符合3个条件:孕期12周内、完成强制性咨询,并在咨询与人工流产手术间等待3天冷静期。若违反规定,将触犯刑法第218条(Paragraf 218)危害生命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
堕胎合法化草案昨天由德国中左翼政党社民党(SPD)与绿党(Die Grüne)提出,内容包括将怀孕12周内的堕胎行为完全去刑事化、取消3天冷静期规定,让孕妇在完成咨询后可立即进行人工流产。此外,草案也建议将手术费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减轻孕妇经济负担。
此案引发各党派不同反应,提出该草案的社民党议员布莱迈尔(Leni Breymaier)受德媒采访时坦言,该草案原计划明年春季提出,但由于近期执政联盟破裂,社民党议员担心提前举行的2月大选,保守派将成国会绝对多数、导致进步派法案难以通过,决定赶在年底前提案表决。
绿党议员萧斯(Ulle Schauws)同样表示,希望法案及早有结果,避免「堕胎除罪化」成影响选战的议题,强调目前已与基民盟(CDU/CSU)对话,以期争取更多国会议员支持。
然而,基民盟昨天已对此案表达强烈反对,认为现行的强制咨询与等待期制度已经在孕妇选择权和胎儿权益之间取得平衡,无需改变。
该党副主席贝尔(Dorothee Bär)批评,堕胎合法化草案违反保守派核心价值观,且为涉及生命权的伦理议题,不应在选前仓促表决。
不只今日,其实德国早在1970年代开始,即展开对妇女堕胎权的激烈争辩。
当时德国记者、女性主义先驱施瓦泽(AliceSchwarzer)发起社会运动,妇女纷纷站出来公开发表「我们已经堕胎!」(Wir haben abgetrieben!)宣言,挑战法律禁令。
该运动促使德国国会于1974年提出改革,引入「期限解决方案」(Fristenlösung),允许妇女不需任何理由,皆可在怀孕12周期限内堕胎,支持女性身体自主权。
然而这项德国国会首次出现的堕胎改革法案很快便遭遇阻挠。1975年,联邦宪法法院裁定,「期限解决方案」违反德国基本法(Grundgesetz,即德国宪法)中保障生命权的规定,自此设下违宪障碍,让推动堕胎合法窒碍难行。
走过半世纪,「堕胎除罪化」仍是德国社会最具争论的伦理议题之一,随著明年2月大选接近,德国中左翼政党是否能成功取得国会过半成员支持,完成堕胎除罪化的最后一哩路,是关心女性身体自主权者持续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