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述险企交付给母行的手续费,经济学家宋清辉分析称,“手续费制定基于市场化原则,应公平合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同时指出,“股东银行收取的渠道手续费应该不会高于市场价”。
事实上,银行股东及关联方不仅能够为险企子公司打通银保渠道,同时能够依托于自身的员工数量优势,以为员工提供福利的方式增加保险子公司的保费收入,使其大量的员工成为险企子公司的潜在用户。
从行业角度来看,据蓝鲸财经梳理发现,今年1季度,10家银行系险企的银行股东均通过其子公司投保团险,投保金额共计超过5.12亿元。
举例来说,其中交易金额最多是的建信人寿,其股东建设银行今年前3月在建信人寿投保团体保险2.04亿元,建设银行与建信财险在1季度实现保险业务5421.15万元,占建信财险1季度原保险保费的27.3%;今年前三月,农银人寿为农业银行(601288.SH)及其下属机构提供员工福利保障保险,交易金额合计8839.15万元。
工银安盛在公告中注明,今年1季度,为32家关联股东公司及机构,提供团体员工福利保障保险,交易金额共5982.72万元,据蓝鲸财经粗略计算,其中,工商银行及下属各级机构购买的团体保险约为5880万元,占比约为98%。
专家:银行系险企应多渠道发展业务,谨防“坐吃山空”
整体来看,自带渠道优势的银行系险企不但能够借力股东及关联方拓展业务渠道,其股东自身同样能够为险企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费支持。但不可忽视的是,银行系保险整体存在对于股东资源的依赖现象,其中部分险企的保费收入对银保渠道依赖严重。
对此,郭振华指出,“银行系险企成立之初,就打算利用母公司的银行的渠道,上述现象很正常。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渠道的特点,是对于长期保险的销售较为欠缺,险企需要克服这一缺陷”。
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蓝鲸财经分析称,“基于银行是股东的特点,银行系险企在一定程度上面对的并不是完全的市场竞争,这导致其能力提升、创新均会收到抑制。在此前提下,部分银行系险企已经开始考虑或逐步推进个险、团险队伍”。
“另一方面,银保渠道自身也在进行转型,销售产品期限开始‘变长’”,朱俊生补充到,“目前银保渠道产品已经开始逐步从趸交转到期交、从理财转向保障性更强的险种去发展。但值得关注的是,银保渠道转型后或将面临新的局限性,比如保障性更强、更复杂的险种,是否适宜通过银保渠道销售”。
在此背景下,朱俊生建议称,银行系险企应该从转型的角度去发展其他渠道,让未来业务发展呈现多渠道特点,使业务发展有更强的稳定性。
“银保渠道的确能够推动银行系险企快速扩大规模,但严重依赖银保渠道的经营方式,正在暴露出退保率较高的‘短板’”,宋清辉提醒道,“这种现象说明银行系险企缺乏开拓动力,长此下去,或早晚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蓝鲸财经 石雨 实习张义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