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驻圣国大使被控贪污 罪嫌不足不起诉

我国前驻圣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大使程豫台(右二)被控贪污,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罪嫌不足,将程豫台不起诉。(资料照,中央社)

我国前驻圣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大使程豫台(右二)被控贪污,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罪嫌不足,将程豫台不起诉。(资料照,中央社)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我国前驻圣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大使程豫台,日前遭人检举,指控程于担任大使期间,涉以当地佣人不会煮中式菜肴,无法招待外宾,有碍外交工作为由,将自家在台印佣安排至当地,但却都在照顾程男行动不便的儿子,花费公款70余万元,涉有贪污罪嫌;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印佣不只有照顾程男儿子,且印佣也经外交部核准前往,认定罪嫌不足,将程豫台不起诉。

检调调查,程豫台于101年3月至104年1月派驻圣多美普林西比担任大使,当时我国大使馆虽以雇用当地人士替程打扫、煮饭,但程却以佣人会偷东西、不会煮中式菜肴,无法招待外宾,有碍外交工作推展为由,向外交部申请要从台湾找一名佣人至当地,程首次被外交部驳回,第二次申请才成功。

日前检调接获检举,指控程豫台找来在台印佣至当地后,都在照顾程因眼疾行动不便的大儿子,从来没有下厨做菜招待过外宾,且大使馆人员也证称,没有吃过该名印佣所煮的中式料理;检调约谈程豫台应讯,他否认有贪污犯行,强调印佣确曾煮中式料理招待外宾,大使馆人员可能没看到造成误会。

检调认为,程豫台涉用公款支付印佣到圣国的机票、薪资,其中薪资部分期间更长达2年多,花费公款70余万元,涉及刑责7年以上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但北检调查后认为罪嫌不足,将程男不起诉。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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