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违建问题何时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建别墅、坟墓持续引发关注
未知 2023-10-31 15:51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接到多位游客投诉,广大游客对公园内林立的别墅、森林间掩映的坟墓表示不解,“为什么国家森林公园内还有这么多别墅和坟墓存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谁来负责?”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表示“很无奈”,公园管委会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公园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因反映频繁,相关部门对公园开展“倾向性执法”,不仅没有处理违建别墅、坟墓,反而没收了公园山脚处候车棚0.08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目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有60多处违法建筑,其中有两栋别墅各占地约300平方米,建设时砍伐森林近6亩,推平山坡约3800平方米;建有建大小坟墓20多座,其中有两座坟墓占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国家森林公园内有“底气”的别墅
“没有底气、没有背景的话,谁能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起别墅?看看秦岭的豪华别墅,不就都处理了吗?”游客李先生退休前一直从事环保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深恶痛绝,“怎么在珠三角这么发达的地方,相关部门竟然无动于衷呢?”
在李先生的左侧,一幢名为“颐雅山房”的独栋别墅格外显眼。据媒体报道,2016年7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樟东莞市木头镇政府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显示,该住宅用地于1997年2月由潘某某(注:香港籍)向土地权属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送东莞市国土局进行审批。当年,该宗地取得用地手续,批准面积120平方米。潘某某子女4人分别也是120平方米。
然而,观音山森林公园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地块实际建房占地面积合计1934.08平方米,远远超过规定的5人600平方米。为此,公园曾在法律诉讼中主张要求潘某某将1334.08平方米归还观音山森林公园,并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但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樟东莞市木头镇石新居委会称,盖别墅建成于1998年,早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前。上述5人向当时的石新村委会(注:现石新社区)购得别墅用地,并约定该用地地皮及现有用地基础及伸出平台,进入的道路合计约1000余平方米。同意将该地皮登记在5人名下,独立办理土地使用证。5人每人名下办理120平方米,余下的作为道路和花园用地由5人共同拥有。
基于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主张并不能成立。
一审宣判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上述地块的卖方为一家香港公司,其无权处置石新村村民的土地,无权售卖集体土地。同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上诉书还显示,上述地块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2022年2月,樟木头镇政府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信访答复文件中称,公园景区内有私有住宅20栋,均于1998年前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其中19栋主体建于公园承包前,1栋于2010年建成主体结构(未完工),为村民自建用房,但有14栋存在硬底化设施或建筑主体超批准面积问题,目前超出批准面积的围墙、硬底化设施已拆除。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则认为,2005年观音山已经是国家森林公园了,这些宅基地应该保持原状,并逐步退出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
国家森林公园内“惹不起”的坟墓
站在观音山的半山腰,能看到多座豪华坟墓,有些坟墓占地甚至超过半个篮球场,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建成不久的。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园里违建坟墓有20多座,像这样的大型坟墓有8座,其中7座是在公园被承包经营后毁林违建的。私建坟墓不仅严重破坏了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植被,也妨碍和影响了森林防火,造成不小不仅的安全隐患,每到森林防火期,公园多个部门时刻处于胆战心惊之中。
今年4月15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北京举办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地方不承认以及违法破坏事件”专家论证会,相关专家认为,这些坟墓建筑其本质上属于违建乱建的范畴,明显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要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出面,组织迁出工作。
专家提醒,从今年开始,我国农村土葬将会发生“新变化”,即将“两拆、三清”作为一项新的丧葬制度来落实。“两拆”的主要内容就是清理拆除农村地区的豪华墓穴,以及为活人暂留的墓穴;“三清”则是主要针对殡葬行业的一些乱象进行清除、清理和整顿。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违建私人坟墓,正属于这一清理范围,所以公园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申请,还森林公园以本来面目。
据媒体报道,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豪华坟墓事件在网络发酵后,网友留言直指当地党员干部和相关黑恶势力,表示“惹不起”。
拆除公园0.08平方米地上建筑是倾向性执法吗?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负责人透露,因公园屡屡向上级部门反映违建别墅、豪华坟墓等问题,“导致相关部门不满,所以,开展了一场倾向性执法”。
2020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一份执法文件显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因非法占地被东莞市自然规划局处罚。具体处罚为:
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候车棚的0.08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观景平台的1.19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公厕的0.16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上共没收1.4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面对这份执法文件,多位法律人士也感到惊诧,尤其第一条提到的“0.08平方米”,约等于一张A4纸大小,罚没这样一处超标部分到底是精准执法呢,还是倾向性执法,故意让公园难堪呢?
对此,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曾提出质疑。
然而,回应质疑的却是拆迁。2020年12月23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主导批示下,樟木头镇两违小组突然驾驶车辆驶入观音山,在未出示任何执法证件,未经任何询问调查,就对公园的管理设施凤凰台两处可移动的钢结构临时基础设施做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处是保安用房,一处用于保安食堂,合计近30 平方米。公园说明这两处设施并不是违建,是可以移动的钢结构临时用房,是国家法规允许建设的临建。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公园需要配备配套的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以保障游客的安全并防范森林火灾。
可是,说明无效。2021年1月4日,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再次驾车驶入观音山,依旧未经过出示任何执法证件,未经任何询问调查,在贴下5张处罚告知书后,就针对公园办公区域法雨台的安防执勤岗木屋、铁架玻璃棚、花架棚、3处生态泊车位以及通行道路等5处设施展开强行拆除。
中秋、国庆假期过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又会因游客反映违建问题迎来怎样的“狂风暴雨”呢?公园相关负责人表示,谁都无法给出答案,只能战战兢兢地等待。
(注: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