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购房八年居然拿不到房,住建局答复引起强烈质疑

本站讯 现在的怪事、奇葩事真是层出不穷,但是像吉林省白山市这样的事儿,恐怕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购房款已经交了八年多了,房子也建好了,政府部门就是不给办理产权和入住手续,问其原因,住建局竟称购房户当初的购房资金来源不合法、涉嫌小额贷、没有银行流水、当初的房价太低了等等。几十个购房户手里拿着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眼看着房子,就是得不到房!你说怪不?

购房款交了八年却只能望房兴叹

2021年10月初,记者收到白山市维多利亚花园一些购房户的投诉信,看到这一投诉信,记者怎么也不敢相信,于是前往白山市调查核实。购房户们在给记者提供的投诉信中说:

我们是白山市的普通老百姓,我们这些人分别在2012年至2015年不同时间,在维多利亚花园小区购买的住宅。

白山市维多利亚小区由合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潘航的华邦建筑公司承建,但是经过长达近10年的建设过程中,因为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有矛盾,工期一拖再拖,直到白山市政府接盘,由白山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城开公司)出面,该小区才得以建设完毕,大部分回迁户、集资户、购房户得以入住。但是我们这些人,拿着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却不让我们办理入住,说我们购房的金额较低、是小额贷等,找出诸多借口,不予认可。买房是老百姓一生中最大的事情,我们辛辛苦苦大半辈子,买个新房子,是何等的艰难,这种失落的心情是何等的痛楚?

2019年开始,我们通过白山市信访办上访,白山信访办让我们到白山市住建局反映情况,住建局的信访接待人员又让我们到城开公司找公司宋经理解决问题。城开公司的宋经理给我们的答复是,你们这些人,在谁那里交的钱,买的房子,你们就应该去找谁。我们这些人又照着宋经理的话,又找到原维多利亚的开发商公司的鞠总,在鞠总的配合下,我们又找到了城开公司,城开公司宋经理看着我们手里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开发商的见证下,还是不予办理入住,给我们的答复是走法律程序。

上访维权的过程是漫长和艰辛的,一晃就过了近3年的时间,在这3年的时间里,我们上访多次,答复全部都不能让我们老百姓信服和满意,我们拿着真金白银,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怎么就成了小额贷,怎么就购房目的不明确了?

购房户们还同时给记者提供了大量的购房合同、购房交款收据等。

住建局的答复令人一头雾水

维多利亚小区为何会发生这种怪事?购房户们介绍,本来是不会出现这种怪事的,因为开发商鞠某中间出了事被判了刑,之后白山市政府将维多利亚小区接盘,由政府组建的城开公司接着开发,才发生了这种事。记者于是想去白山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实一下此事的真伪。但是,购房户们给记者提供的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算是政府部门有了一个说法。

2021年9月22日,白山市住建局针对闫忠杰代表15户购房户的上访,做出了“关于闫忠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白山建信访字[2021]112号)。该意见书称:“经核实,涉及15位信访人系持有维多利亚花园(住宅)预定协议一份。经公安机关甄别,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现金购买的涉房户无法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提款凭证;2、以烟、酒顶房源;3、高利贷或借款抵押房源等。”“处理结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指示精神,除善意购房户(满足以下条件:能够提供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相关凭证;单价不低于市场价等)外,涉及城开公司接盘建设后原华邦公司或者合陆公司自行违规销售、抵顶、借款等方式产生的房源纠纷,由原销售单位进行解答、自行处理;涉及违法的,由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或受理。城开公司已当面回复信访人,并为其解答未办理入户原因,建议信访人联系原销售单位或通过司法诉讼。”

购房户强烈质疑信访答复  律师认为政府部门违法

对于白山市住建局的信访答复,购房户们提出了强烈质疑:维多利亚小区当时卖的是预售房,我们交的是预售款,因为当时是允许预售的,只能按照当时的市价交款购房,后来房价涨了,那是市场变化的结果,只能依据当时的合同履行,现在说我们当时的购买价格低了,那不是强词夺理吗?如果现在房价下降了,还给我们找钱不成?住建局说我们“无法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提款凭证”更是没有任何道理,难道我们交现金就不合法吗?还说我们资金来源不合法、涉嫌小额贷款、不是善意购买等等,如果我们违法犯罪了,必须要拿出证据,还可以把我们抓进去判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住建局和经侦说我们资金来源不合法,这简直就是信口雌黄!购房户闫忠杰向记者证实:他去要房子时,对方就说他资金来源不合法,他就找出来自己的交易记录和银行还贷流水,以证明自己是正常的贷款买房,对方却找出其他理由,还是不给办理产权和入住。购房户王滨告诉记者:她家购房时,还交了停车场的钱,房子建好了以后,却没有停车场了。还有几个购房户反映,有几户已经提供了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也不给办理产权和入户。总之,他们就是想方设法不给我们房子,我们怎么都不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位权威律师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只要合同签订的当时,双方都是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任何一方受到了胁迫、威胁等,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该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去履行,因为当时的市场行情才产生了当时的合同。而且,白山市住建局既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些购房合同是违法的、购房户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是善意取得,那么购房合同、资金来源等就是合法的,其购房就是善意取得,总之,一切都必须以证据说话。白山市政府或住建局的做法是典型的用公权力干预市场正常交易,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涉嫌与民争利,应该及时纠正。

据购房户们介绍,像他们这样有合法购房合同不给房的,原来有50多户,现在参与维权的越来越少了,只有闫忠杰(合同上名为倪金鸿)、王滨、于凌、王学华、辛长丽、贾秀玲6人还在坚持。他们猜测,可能是有人通过找人做了工作,已经拿到了房子,就剩下这些没有门路的购房户了,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回本来属于我们的房子!

我们希望白山市政府和住建局能够尊重历史事实、尊重法律,依法早日解决好此事。对于此事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劲松 杨光)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i701871897220805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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