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留通村征地补偿不接受百姓监督》引关注后续报道

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这是属于职务犯罪,因为村干部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不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但是,在向当地的检察院举报村委会当中的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时候,最好是能有实质性的证据,可见,健全我国征地补偿款的监管体系还是很有必要的。村官虽然不属于公务员,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条件,但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1年6月7号,诸多网络媒体报道了题为《容城·留通村征地补偿不接受百姓监督》引关注的文章,文章中提到:“近日,容城县留通多名百姓向媒体致信反映。他们所在留通村在雄安新区规划之内,面临拆迁征地补偿很快到位,2021年5月31号,村委会对留通村集体资产和留通村集体资产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百姓们看到公示内容后大吃一惊,认为村委会存在着重大问题。众多百姓集体多次找村委会主任李小强,要求核实内容,不是关机就是不接电话。有群众见到了村主任李小强,要求对反映公示的内容进行核实,却遇到了村主任李小强粗暴、野蛮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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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暗访中遇上了这样非常典型的一件事,这个人叫张立华。据张立华讲:“我叫张立华,该村委会于2012年4月10日与顺平县恒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承包的4510.554亩土地。有转让协议书,恒瑞公司于2014年7月3日转让给我,所有证据材料证明在有效期内现在我是所有权人。

5月31号我看到了留通村集体资产分项公示。我带着所有的材料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得知,关于顺平县恒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给我的4510.55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我是合法的所有权人。现在遇国家征用,按国家政策补偿,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地面树木归我个人。我张立华恳请村委会领导按国家补偿标准将所有树木补偿款打到我指定账户。”张立华向媒体提供的所有材料的证明,经法律论证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土地补偿款归留通村集体所有,地面树木补偿归张立华个人。

据多名百姓反映,村主任李小强利用职务之便,在同一性质的地上,把不该补的补了,该补的克扣,而且还不接受百姓的监督,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文章报出后,百姓向媒体反映,村主任李小强不但不接受百姓的监督,在关键时刻李小强的电话也打不通,征地补偿款在关键时刻,人也跑了,其中奥妙值得深思。据张立华讲:“文章爆出后,他和平王乡党委书记王瑞友将关于树木材料补偿问题进行了面谈,并将材料当面交给了王瑞友书记。”

根据村财管制度明文规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和中省市县文件要求,有效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村财镇管。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镇财政所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

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

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入帐,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由村会计签字证明、再由村支书、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支出。

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资金向镇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

据了解容城留通村众多百姓为了维护集体和个人利益,已经在法律工作者的指点下,依法按程序反映至平王乡政府。

借雄安规划之机,容城留通村大肆套取征地补偿款,侵害集体和百姓利益,违背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背后是有背景的,乡镇主要领导是监督不力还是参与其中?请平王乡王瑞友书记做出答案。没有乡镇领导的参与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是典型的窝案。其背后的相关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的时间不会太遥远。法律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此案已经引起高层领导和主流媒体的关注,平王乡的相关责任人官不大胆不小,敢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赌注。接下来容城县平王乡领导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接受留通村百姓监督对反映对征地补偿相差数千亩装进了谁的腰包?平王乡政府是否依法信息公开?诸多媒体将跟踪关注,全程跟踪报道。

原文: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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