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谁给的胆?

《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2021年5月1号正式实施,其中一条是: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并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严重的将涉嫌犯罪,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近日媒体接到秦皇岛市魏彦利(男,汉族,61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马坊村35号,身份证号:130323195902111918,电话:0355-8653123)、魏柏军(男,汉族,60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马坊村43号,身份证号:130323196006121936,电话:18033554471)的实名反映信,称2004年至2007年,他们给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的暖气改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至今被拖欠,给多个人家造成巨大的生活困难和经济损失。接到反映后,领导非常重视,根据新闻调查需要,为履行媒体的职责,随即派人去秦皇岛进行了明察暗访,魏彦利讲述了整个过程经过:2004通过朋友王利和刘洁华(刘洁华是动力公司经营部主任)介绍,我俩承接了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的暖气改造工程。工程承接之处,我们也多次要求签订合同,但均被拒绝。万云平总是说我们是共产党的企业,不会拖欠你们一分钱的。三年期间我俩包工包料带领工人共计完成了和平里、碧水园小区、三五四零工厂等40余小区和社区的暖气改造项目。工程改造一直持续到2007年才彻底完工,待工程完工后我俩去开发区动力公司找董事长万云平结算时,却被告知工程款已经与其他公司全部结算完毕,与我二人无关。这怎么可能,工程是我们直接与动力公司接洽的,我们是第一承包人,怎么可能出现所谓的第三人?这里面肯定有鬼。但动力公司拒绝向我二人透漏更多的信息。经我二人粗略估计,三年来欠我们的工程款多达贰仟伍佰余元(具体以核实为准)。后经我二人多处打听得知,是当时任动力公司总经理的万云平与刘洁华二人相互勾结,做了阴阳合同,将我二人的工程款支付给不相干的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出具发票,事后万云平和刘洁华二人贪污、侵占了属于我俩的工程款。自2007年以来,我俩多次找动力公司万云平董事长讨要我们俩的欠款,动力公司不但不给还对我俩大打出手。我们前去动力公司要账,公司不但大门不让进,万云平还找来六七个开车的黑社会人员,下车对我(魏彦利)就是拳打脚踢,并且把我打坏了。

第二天动力公司万云平董事长派公司张子荣给了我27万块钱来平息此事。又隔了几个月,我们又去要账,动力公司竟然派人到我(魏彦利)家里进行打、砸、抢,家里的门窗等均被砸碎,家里被动力公司派来的黑社会人员砸的一片狼藉。他们的行为简直就是黑社会团伙、土匪行径。又隔了几个月,我们又去要账。时隔一段时间,我们又向市检察院和区纪委讨要工程款,后万云平又找一个叫朱建宝的给捎话,说不让我们在讨要钱了,如果在敢要钱就把我的腿打折了。

我向省监察委反映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董事长万云平,身为该公司董事长,又是一名共产党员,利用手中权力,威胁、恐吓、打砸等黑社会行为,贪污我俩的工程款据为己有,中饱私囊,至今不给。就在今年疫情期间,万云平还找某公安局副局长充当保护伞,并让这个某公安局的副局长给我打两次电话,并见面谈,言称让我别再告了。

十三年来为讨薪,我么俩到处求人、求救,直到现在工程款不但没要来,我们还被他们打了,家也让他们砸了,现如今我们的工程款到底哪儿去了?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老百姓辛辛苦苦三年的血汗钱,贰仟多万元去向不明。

原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董事长万云平和相关人员恶意拖欠农民工巨款的行为符合刑事立案追究的要件,此案件已经引起高层领导和众多媒体的重视。接下来,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如何落实和众多的农民工的利益如何保证?秦皇岛市相关部门对涉案的相关人员如何行使立案追究?诸多媒体将跟踪关注随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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