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检署侦办进口食用油涉假冒案,查获堡晟兴业、枫缘国际公司涉嫌自2024年起,以低价的「橄榄粕油」混充高级「橄榄油」,并冠以「日本一番顶级橄榄油」名义贩售给下游厂商。(资料照)
首次上稿15:10
更新时间17:47
士林地检署侦办进口食用油涉假冒案,查获堡晟兴业有限公司、枫缘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涉嫌自2024年起,自国外输入成本低廉的「橄榄粕油」,混充高价「橄榄油」,并以「日本一番顶级橄榄油」名义对外贩售给下游厂商,借此诈取不法利益。士林地检署昨指挥警方发动搜索,带回陈姓父子档3人到案说明,讯后认为已涉共同诈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分别谕知最高100万元交保。
检警调查,所谓「橄榄粕油」系以橄榄榨油后剩余残渣,再经溶剂萃取等方式提炼而成,成本明显低于初榨或精制橄榄油,依法不得标示或贩售为橄榄油。涉案公司却疑将橄榄粕油重新分装,并于外包装或交易文件上标示为高级橄榄油,甚至冠以「日本一番顶级橄榄油」等行销用语,误导下游业者。
士检昨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会同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新北市政府卫生局,持法院核发搜索票,前往新北市涉案公司办公室、仓库及被告住处等4处地点执行搜索,查扣进出口报关文件、进销货帐册、标示样本及相关证物,并带回陈姓父子档3人、5名证人到案说明。
检方指出,初步研判陈姓父子档涉嫌触犯刑法诈欺取财罪,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所规定的「假冒食品罪」,相关油品流向、贩售数量仍待进一步厘清。
检察官讯后认为,3名陈姓负责人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尚无羁押必要,且无逃亡、串证之虞,昨晚分别谕知100元、50万元及30万元交保候传,全案持续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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