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

3年“被结婚”6次 只因她在火车上的一次疏漏
时间:2024-09-23 14:38来源: 未知 点击:

 

  李芬和刘大彰永远忘不了

  2023年10月10日

  这一天

  他们相约前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领取结婚证

  然而

  他们的喜悦在进入民政局后被瞬间击碎

  工作人员告诉他们

  李芬在2013年至2015年间

  已有6次婚姻记录

  男方分别来自6个不同省份地区

  …………

  初入民政局,却已结了6次婚

  一连串的异地婚姻记录,犹如晴天霹雳,让李芬震惊不已。即便刘大彰相信李芬的那些婚姻不可能是真实的,但现实情况还是让两人这次没法领取结婚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芬回到家,不断自问、回想,想了一整天,才慢慢反应过来。10年前,李芬在广西柳州读大学,有一次从学校坐火车回家的途中,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和钱包一起丢失的还有身份证。李芬推测,可能是有人利用了她遗失的身份证,在各个地方办理了婚姻登记。

  因为被人冒名婚姻,已经怀孕的李芬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而肚子里的宝宝还急需获得合法的出生证明。李芬和刘大彰心里岂是一个“急”字了得!

  “检察+民政+法院”

  三家凝聚合力化解难题

  民政局的资料显示,李芬的第一起婚姻登记所在地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李芬在向巴马县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向衢江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衢江区检察院经过研判后决定依申请先行受理。

  考虑到李芬远在广西又有孕在身,诸多不便,衢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向她了解相关案情,后迅速到衢江区婚姻登记处和该区档案馆调取被冒名婚姻的登记材料。

  根据档案材料,女方提供的户口簿登记年份为2000年,彼时李芬年仅10岁,但文化程度一栏却显示高中,明显有悖于常理。

  为进一步查明户口簿的真实性,衢江区检察院发函李芬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协查,派出所证实上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户口簿系伪造,并向衢江区检察院提供了李芬身份证挂失补办材料,以及2013年至2015年间李芬没有任何外省交通通信记录的证明。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对李芬第一起婚姻登记中的“丈夫”,来自衢江区的金峰进行了调查。据金峰陈述,自己与“李芬”是他人介绍结婚的,结婚半个月不到,妻子就带着彩礼消失不见了,他认为自己肯定是遇到了骗婚,于是就到衢江区法院起诉离婚。后来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种种证据表明李芬被冒名登记结婚无疑。2024年1月19日,衢江区检察院以李芬被冒名登记结婚为由,向该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这一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1月25日,李芬收到了衢江区民政局通过快递寄来的撤销结婚登记的决定书。

  3月1日,衢江区检察院向衢江区法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李芬并无与金峰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婚姻关系应属无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应予再审。

  3月20日,衢江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对该案再审,并于同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当年李芬与金峰的离婚判决。最终,在衢江区检察院、民政局、法院通力合作下,李芬在衢江区的冒名婚姻问题终于得以妥善解决。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打击隐藏的不法侵害,衢江区检察院向涉李芬婚姻登记一案的全国其他省份5家属地检察院分别发函移送案件线索,同时协助调查其他几起结婚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男方因被骗婚的报案材料。

  根据收集到的材料中结婚照和笔迹等判断,公安机关发现冒名李芬登记结婚的竟是同一人,虽涉嫌刑事犯罪,因已过犯罪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024年“五一”的前一天,经过相关检察院的共同努力,李芬的6起“冒名婚姻”登记已先后全部予以撤销,涉民事离婚的判决也先后予以纠正。

  “我终于赶在孩子出生前领到结婚证了!”李芬在电话中告诉检察官。

  大数据监督防止“被结婚”

  事实上,李芬的遭遇并非个案。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后,衢江区检察院还在2023年受理了两起类似案件,除了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外,还存在虚构身份等虚假登记的情况。

  就如何杜绝冒名登记、虚假登记问题再次发生,衢江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以期通过数字化专项排查、人像比对技术的应用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明确若当事人存在实质性婚姻关系的,也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婚姻登记信息。

  对此,衢江区民政局及时作出回复,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李芬这起冒名顶替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并同步开展辖区内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专项排查,进行查缺补漏、信息完善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数据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目前衢江区民政部门依托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的迭代升级,通过数据赋能,运用人像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已基本实现“人证合一”核验、电子档案采集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确保今后婚姻登记“人证一致”。

  与此同时,针对涉婚姻关系案件中当事人维权难问题,衢江区检察院与当地民政局、法院、公安机关多次协商,形成了《关于妥善办理涉婚姻关系案件的会议纪要》,就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等引起的系列问题达成共识。

  在依法办理李芬案的同时,衢江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加大监督力度,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提升,努力让更多的人不受类似的婚姻登记问题困扰,有效防止“被结婚”。

  李芬案办结后,衢江区检察院从该区民政局和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等调取了被撤销婚姻登记人员信息共90人,从浙江省检察机关裁判文书检索系统检索到重婚罪人员信息共45人,将上述数据信息与浙检大数据应用平台上的法院裁判文书信息进行交集比对,发现可疑人员8人,最终查实4起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

  在衢江区检察院成功监督的基础上,衢州市检察院及时在全市推广“涉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民事检察监督模型,开展数字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效果进一步扩大。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4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