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年前东卫十字路口,发生游客集体殴打驾驶案件。(资料照,澎湖交通观察日志提供)
〔记者刘禹庆/澎湖报导〕2年前发生在澎湖东卫十字路口,游客集体拦车当街施暴案件,经澎湖地方法院审理,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今(23日)日宣判,5名被告中因林暐宸未到庭,法院另案审理,另4名被告江政宏、江政甫、郭亦轩及王威峻等人,分处6月至1年2月不等刑期。
案件发生在2023年4月26日中午12时许,住西屿内垵的洪姓男子开白色轿车,由马公往西屿。而分别来自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园的观光客林暐宸、江政宏、江政甫、郭亦轩及王威峻等人分乘数辆机车,则是同向行驶。白色轿车在开过东卫铁塔后蛇行超车,从内侧往外侧切车,超越前面车子后,又往内侧车道切入。
到了东卫路口时,因为快车道前方有2辆机车停著,白色车子突然往右切到慢车道,右车前门撞上了后方过来的王威峻骑的机车。随后车子就被其他被告所骑乘的机车围住。江政宏打开洪姓男子车门,从副驾驶座把洪拉下车后,与同伙对洪姓男子拳打脚踢。穿著红色外套的林暐宸还跳上被害人车子的引擎盖跳踩,又拿安全帽重击洪姓男子。
全案经澎湖地院审理,被告江政甫,累犯,处有期徒刑1年2月;江政宏处有期徒刑1年;郭亦轩及王威峻各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另民事赔偿部分,被告郭亦轩应赔偿1万1233元;江政宏、江政甫、郭亦轩应连带赔偿6万元;江政甫、江政宏应连带给付8万元。

涉案观光客被带回马公警分局侦办,优势警力保护安全。(资料照,马公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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