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科长提出与前行政院长苏贞昌视察的「同框照」,证明自己忙于公务而夜不归宿,图为苏贞昌(图左)当年视察台南厨余厂画面。(资料照,记者蔡文居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行政院所属某机关的林姓科长之妻,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主张公务员丈夫林男常应酬,返家时全身酒味与香水味,甚至夜不归宿,例如2021年9月4日谎称长官交办工作,却投宿台南旅馆,林男则否认上述指控,他还拿出长陪前行政院长苏贞昌视察台南「同框」新闻照片,证明自己忙于公务而无暇回家,法官认为频繁应酬、不顾家庭之说,举证不足而难以采信,判决驳回离婚之诉。
中央某公务机关的林姓科长之妻,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离婚之诉,她主张丈夫常应酬在外饮酒宴乐,独留她在家照顾小孩,例如2022年某天饮酒至凌晨,全身酒味及香水味回来,2021年9月4日谎称长官交办工作而没回家,却有台南旅馆的刷卡纪录,夫妻关系逐渐疏远,声明判决离婚。
林男答辩说,自己工作负责,获长官肯定,从基层晋升至科长,工作量多,需加班出差,事前都告知妻子;他谨守公务伦理,偶有需陪同长官应酬,也是出于公务礼仪应付而已,没有全身酒味及香水味。
科长强调,2021年9月4日没回家,是当时台湾防范非洲猪瘟疫情,前行政院长苏贞昌5日访视台南市厨余高效处理厂,长官4日指示他提前准备视察,新闻稿也有他与前行政院长,于视察时同框入镜的新闻照片,声明驳回离婚之诉。
台中地院认为,林男提出出勤表、准备前行政院长苏贞昌视察,以及台南市政府新闻照片等证据,显示他常出差到外县市,偶需配合国家政令执行而有应酬、外宿需求,应非不能理解,且依子女学校联络簿与生活出游照片,可证明他对家庭并非毫不用心,妻子主张林男频繁应酬、不顾家庭,举证不足而难以采信。
法官强调,如果双方愿意多关怀彼此,仍可能重建家庭幸福,两人婚姻纵有瑕疵,亦非全然无法继续维持,驳回离婚之诉,可上诉。

林科长提出与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右)视察台南厨余厂的「同框照」,证明自己忙于公务而夜不归宿。(取自台南市政府官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