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拍性爱影片,小三挨告后自救。(图为电影剧照,与本文无关,福斯电视网提供)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已婚的林姓男子偷吃不擦嘴,还用手机自拍性爱影片被老婆发现,林妻怒告小三妨害婚姻罪,小三被判徒刑5月;小三事后不满被告,也提告林男妨害秘密罪,高法地院审时后,认定林男偷拍2次,也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8年前和妻子结婚,婚后7年,林男暪著妻子与25岁的谢姓女子交往,两人发生数次性行为,林男还用手机拍下两段分别约25秒、44秒的性爱影片留念。
去年间,林妻无意见发现丈夫的手机里竟有性爱影片,经逼问后,林男坦承外遇,林妻便拿著这两段影片档当证据,怒告谢女妨害婚姻罪,高雄地院审理后,谢女坦承偷情林男,被法官判处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谢女不满被告,竟状告林男未经过她的同意,擅自偷拍性爱影片,涉嫌妨害秘密罪,高雄地院审理时,林男否认偷拍,更不愿与谢女和解,但法官认定谢女被拍性爱影片时没发现镜头正在拍她,确实不知情,因此判林男有罪,也判处他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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