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

窃取藏在屋外鞋柜的钱 法官:侵入住宅窃盗
时间:2025-07-18 14:50来源: 未知 点击:

男子翻越铁门潜入社区,偷走黄女门口鞋柜抽屉内1400元现金,虽未进屋,法院仍认定构成侵入住宅窃盗,判刑6月。(资料照)

男子翻越铁门潜入社区,偷走黄女门口鞋柜抽屉内1400元现金,虽未进屋,法院仍认定构成侵入住宅窃盗,判刑6月。(资料照)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在屋外偷钱,却被认定是侵入住宅行窃,杨姓男子被依加重窃盗罪判处6个月徒刑。台南地方法院援引最高法院见解,社区住宅门口、楼梯间、阳台等与生活起居密切相关的场所,都视为住宅的一部分。

今年3月,杨男因一时缺钱花用,想起曾在永康一处集合式透天住宅附近工作,发现黄姓女屋主有在门口鞋柜放置现金的习惯,于是趁著凌晨3点多,翻越设有铁卷门的社区,走到黄女家门口,打开鞋柜抽屉,窃取其中1400元现金。黄女报警后,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杨男,并追回其中300元赃款。

法院认为,虽然杨男行窃的位置仅在黄女住处门口,并未实际进入屋内,但根据最高法院的见解,社区住宅的门口、楼梯间、阳台等附属空间,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构成住宅的一部分。加上杨男是翻越具有防盗功能的铁卷门才能进入社区公共区域,符合刑法加重窃盗的构成要件「毁越门窗或其他安全设备」。

此外,杨男曾有加重窃盗前科,素行不佳,这次又重犯,看来法治观念薄弱。虽然他在案发后坦承犯行,并将部分赃款返还,但未取得屋主原谅,法院综合所有因素,以加重窃盗罪判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5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