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姓房东两度猥亵骚扰女房客,法院判应赔偿20万元,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刘姓男子把房屋租给小芳(化名),他开车载小芳办水电瓦斯用户变更时,突播放色情裸露影片,还品头论足说「国外女性性观念开放」,要求与小芳「成为心灵好友」,竟伸咸猪手摸其胸部,还大赞吓呆的小芳「妳也很大方」,刑事部分刘男被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与徒刑5月(应入狱),民事部分应赔偿20万元确定。
此案在刑事审理时还有一段插曲,刘男于上诉二审时宣称,是小芳要跟他发生性关系,他严词拒绝,还告诫小芳「妳是有夫之妇,不可以这样」,才会被小芳诬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法官斥之「实属无稽,不足采信」,驳回上诉。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子2021年4月14日把房子租给女子小芳与丈夫,16日开车载著小芳办理瓦斯用户变更后,邀请小芳共进午餐,刘男却在车内说,国外女性性观念开放,他还播放裸露影片,要求与小芳「成为心灵好友」,突然伸手触摸小芳胸部性骚扰,小芳虽受惊吓,但还要办水电用户变更,小芳暂时隐忍不发,两人用餐后,当天下午到电力公司办完手续后,刘男又游说小芳与他秘密交往,之后又再度伸咸猪手,强摸小芳胸部,强制猥亵得逞。
小芳提出民事诉讼索赔50万元,刘男辩称没有猥亵骚扰,是小芳变造录音等证据诬告他,台中地院简易庭一审不采信,判决应赔偿20万元,刘男上诉台中地院合议庭二审,辩词与一审相同,合议庭也不采信而驳回,维持原审判赔20万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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