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某动物医院院长喊穷想少付一半赡养费给前妻,被法官查出动物医院历年收入呈现成长趋势。示意图。(欧新社)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经营动物医院的汪姓兽医师与妻子离婚后,同意每月支付8万元膳养费,但汪院长有了新欢后,以动物医院收入锐减为由,向法院请求将赡养费减半,却被法官查出动物医院历年收入呈现成长趋势,认为汪男请求无理,判他败诉。
判决指出,汪姓兽医师与妻子于2018年办理离婚,双方约定,汪男应无条件将两人共有的房产剩余2分之1所有权移转予前妻,还须将房子剩余贷款清偿完毕,且离婚后,汪男每月收入的2分之1还要给前妻作为赡养费。
汪男从2018年2月起,每月付给前妻8万元,一直到2024年2月,共付了584万元,但汪姓院长后来与新欢结婚另组家庭,他认为动物医院竞争太大,收入锐减,于是向法院请求将赡养费减半。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前妻指出,汪男每月给她的8万元不是赡养费,而是他积欠1920万房产,用每月8万元方式分期付款给她,虽然离婚协议书上有提到「赡养费」,但实际上,第一版协议书在两人离婚后已作废,以第二版协议书为准,而第二版协议书只针对房产分配进行计算,与汪男所诉求的争议无关。
法官检视双方离婚协议书后,确认汪男给前妻的每月8万元确实不能当作赡养费,且汪男经营的动物医院从2016年至2024年,收入不但未有减少,甚至呈现成长趋势,动物医院更聘任数名兽医师,并于脸书粉专张贴广告文宣招募实习及专任住院兽医师,因此认定汪男请求无理,判他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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