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林女暴力攻击3名女律师,台中地院强调,会竭力维护开庭与洽公人员(含律师)在法院内的人身安全。(资瞭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林姓男子委任3名女律师,控告姊姊索赔348万元,不料,其姊姊林女竟于台中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开庭时,呼女律师巴掌,在法官面前以不堪入耳的「性器官字汇」辱骂,甚至扬言要直播杀死女律师,更于开庭后尾随在马路上殴打女律师,泼不明液体,3名女律师受害,台中律师公会发表声明谴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回应表示,会竭力维护开庭与洽公人员(包含律师)在法院内的人身安全。
台中地院回应表示,向来重视诉讼当事人(被告或原告)、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等人员,在法院内的人身安全,如果在法院内遇有人身自由发生危害之虞时,在法庭内可即时向承办法官反应;在法庭外可就近向执勤法警寻求协助,台中地院将竭力维护开庭及洽公人员在法院内的人身安全;至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目前尚无回应。
另外,台中地院强调,未来将持续加强教育训练,使相关人员(例如法警)能适时因应紧急状况,确保人民「近用法院」权利(指接近法院或方便到法院)。
林女暴力行为,源于其弟弟把一处土地,以1000万元抵押给胞姊林女,但弟弟没有向姊姊借贷,胞姊却于2022年将土地卖给一家公司,台中地院去年6月判决,林女应给付弟弟348万余元,其余驳回,目前上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中。
台中律师公会则指出,就在一审与二审期间,林女在法庭或法院内,肆意攻击辱骂弟弟委任的3位女律师,包括在法庭上呼女律师巴掌,女律师闪躲没被打到,另一女律师在路上被林女追打,第三位女律师则是二审开庭时,被林女辱骂秽词,甚至一度追打并恐吓要杀害律师,台中律师公会严正谴责此暴力行为,并呼吁检方与院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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