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男从妻子手机中发现她与李翁大量暧昧讯息与亲密合照,包括拥抱、接吻、手探衣内等,双方不仅以「宝贝」、「老公」互称,内容充斥咸湿对话,暗示发生性关系。(情境照)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台北市刘姓男子控诉,退休70岁李姓邻居明知妻子是有夫之妇,仍与她婚外情3年之久,两人不仅多次出游、过夜,并甜蜜互称「宝贝」、「老公」,传情诗「抓鸡摸奶又抓鞭」,甚至透过讯息谈论「偷袭那只鸟」等性爱细节,怒告求偿200万元,李翁辩称「只是当女儿看」、「70岁已无性能力」;一审判李应赔30万元,双方都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加重改判应赔5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刘男为工程师,与李姓妻子结婚逾20年,二人育有2名子女,妻子于新北市经营理发店,邻居李男因剪发与刘妻相识,发展为亲密关系。
2023年5月,刘男从妻子手机中发现她与李翁的大量暧昧讯息与亲密合照,包括拥抱、牵手、接吻、手探衣内等画面,双方不仅以「宝贝」、「老公」互称,内容充斥咸湿对话,暗示发生性关系,包括「下星期去煎一下」、「上吃的饱!下又满足」、「湿湿的」、「抓鸡摸奶又抓鞭」、「你自己动不动就要偷袭那只鸟」、「他说都很紧。你都不觉得紧喔?」等语,怒告「小王」求偿200万元。
李翁辩称,他与刘妻同姓、也属鸡,只是把她当女儿看,打油诗仅处于长辈的关怀,并自称已70岁高龄,没有性能力,不可能与人妻发生性行为。
但法院不采信,依照片、对话、录音等证据认定2人早于2021年1月即以情侣方式交往,并发生肉体关系,明知女方已婚仍持续发展不伦恋,已逾越社交分寸,严重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与信任。
一审判李翁赔偿30万元,高院二审认为侵害配偶权程度严重,致刘男婚姻几近破裂,以致精神崩溃,改判李翁应赔偿50万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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