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仍判吴姓男子8年刑,并于刑前强制监护2年;最高法院维持定谳。(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长照悲歌!桃园市芦竹44岁吴姓男子,前年不堪长期照顾脊椎开刀的69岁母亲而承受的压力,致重度忧郁,竟勒毙母亲,伴尸7小时后报警自首,桃园地院国民法官予2度减刑,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刑8年;吴男上诉后难过说独自照顾母亲6、7年,每天只能睡1、2小时,犯后相当后悔,高等法院仍判吴8年刑,并于刑前强制监护2年;最高法院维持定谳。
检警调查,吴父很早就过世,未婚的吴男与妈妈同住,同样未婚的妹妹则住在隔壁,吴母有脊椎问题,多次手术仍未见好转,平时只能缓慢行走,三餐由吴男打理,吴男曾申请长照服务,前年端午节前吴母再次开刀,出院后返家休养。
起诉指出,2023年6月26日上午9点30分,吴男在住家1楼母亲房门前,以右手前臂勒母致窒息死亡,7小时后才向警方自首。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吴男确实付出相当心力照顾母亲,也因为长期照护母亲,以及母亲生病发出的声音影响其睡眠,给他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使他患重郁症,因吴为求能从照护母亲获得解脱而犯案。
一审国民法庭考量吴男已获胞妹原谅,且依精神科医生鉴定意见及全案卷证,其杀人时受重郁症影响,辨别违法能力显著降低,予减轻其刑,且符自首也可减刑,因此判刑8年。
二审高院审理时,吴男称母亲因椎间盘突出动手术,术后疼痛难耐,他为了方便喂药而和母亲同房,母亲痛得呻吟不止,造成他烦噪不耐,案发当天他控制不住情绪铸下大错。
二审仍判8年徒刑,并于刑前强制监护2年,最高法院驳回吴男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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