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矿产资源 >

大商所修改强行平仓时间相关规则,自2018年4月
时间:2018-08-10 11:25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大商所发〔2018〕154号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求,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等规则中的强行平仓时间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2018年4月19日起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根据2018年3月27日大商所发﹝2018﹞111号文件修订)第三十八条与上述规则一并自2018年4月19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5:《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根据2018年3月27日大商所发﹝2018﹞111号文件修订)第三十八条.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4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