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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年末精彩大戏背后,不是硕鼠而是“硕象”
时间:2025-12-26 16:18来源: 未知 点击:

      如果以范勇先生估值国有可移动文物“50万亿到2000万亿元”计算,那么文物部门的“富有”,完全可以碾压国资委了。稍微啃食一点,不是“硕鼠”,而是“硕象”。

  12月23日,澎湃新闻《独家调查|从6800元购买的顾客到8800万元的送拍人》的深度报道,堪称年末精彩大戏。

  另据港媒报道,最新的消息是,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已被带走协助调查。

  01   精彩着,疑惑着

  读完澎湃新闻的报道,细细梳理,有几个问题萦绕脑间,不能散发:

  一、1961年11月和1964年,前后6位专家鉴定为“伪作”的结论是如何做出的?

  澎湃新闻引用鉴定专家之一张珩其后的手写报告,其中记有:“南博的文物共五万一千多件,鉴定历时两个多月,平均每天最多鉴定一千七百多件。采用的不是正规的鉴定方法,而是迫不得已的特殊方法。”

  以一天工作10小时计,相当于3分钟鉴定一件作品,纵使张珩先生天赋异禀,难道没有头昏眼花之时,时刻清醒,绝无过失?

  鉴定专家之一谢稚柳之子接受采访时称,在他父亲生前并没有听他说1961年的南京之行,“也没听我父亲说过这一《江南春》图卷的真赝讨论。”

  而根据郑重的《谢稚柳年谱》,并未记载谢稚柳先生1961年11月的南京之行。在1986年谢稚柳、启功等几位鉴定专家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背景下来到南博鉴定书画,从目前的文献看,并没有提到这一《江南春》图卷。

  那么我们可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张鉴定结论是“假”的?毕竟,即便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不法分子也可以造出真假难辨的假币。

  窃以为,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文物鉴定全靠经验和主观判断,这个行当“人”的因素决定一切,是“人”就会犯错误。此外,排除经济因素,文物鉴定的真假,就是个学术问题,因此真假可以争论,谁也做不到100%正确,有争议,只能选择“相信”谁,近乎是个信仰问题。

  但正是这种不得已的似是而非,很可能给不法分子的不寻常操作留下空间。

  二、“伪作”结论做出后,为何不及时通知庞氏家人?

  这或许是早有人觊觎这个宝贝,也有可能是特殊年代做事方式的确“与众不同”,我们不能简单以今日之人情,圈套昨日之理法。

  三、鉴定为“伪作”之后的几十年,该画作放在哪里了?

  有可能是一直待在南博的仓库里吃灰,但有没有另一种可能,被人“借”走了几十年,一直在等着机会办“手续”,走合法化程序?

  四、被鉴定为“伪作”的“仇英江南春图卷”,1997年调出南博的“江南春卷”,及2001年6800元卖出的《仿仇英山水卷》和2025年准备公开拍卖的仇英《江南春》卷,是不是同一作品?

  澎湃新闻的调查发现,被鉴定为“伪作”的《江南春》图卷(鉴定评语上称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在以6800元卖出之前,就已经流出南博,到了私人收藏家手中,被视为珍宝。而1997年调出南博时,档案称为“江南春卷”,2001年的售出票据,售出文物名称是《仿仇英山水卷》,是改名了,还是根本就是两件东西?这如何解释?澎湃新闻引用艺术收藏人士的分析,不排除“先上车后补票”的可能。但也仅仅是“可能”而已。

  如果同一件商品(物品)乃至于一个人,至少三次任意改名换姓,即便没有猫腻,对公务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来说,也是极不严肃的。如果存心如此,那不得不以“阴谋论”视之了。就比如,如果有人要把“上海中心”改名为“上海商店”,你说他想干什么?

  五、其余四“伪作”现在在哪里?

  这个问题,估计还有更精彩的故事。

  六、如果这次交易是一场私下交易,公众是否就丧失了一场观摩国资如何流失的资格?

  毕竟,在文物买卖中,公开拍卖也只是众多交易方式中的一种。

上观时评|公众对南京博物院的关注包含了哪些期待?

(示意图)

  02   国有可移动文物价值几何?

  上述“六问”(其实不止,比如还有那个长期冒充庞氏后人的女人),说到底,是一件珍贵文物从私有到国有,再重新私有的各个环节,一不小心泄漏的荒诞不经。国有文物没个底数,这种荒诞还会继续上演。

  2017年4月7日,国家文物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历时5年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当然,其中已不包括上述走向公开拍卖的《江南春》图卷,它早就完成了“私有化”改造。

  按文物级别统计,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文物)共计3856268件,分别为:一级文物218911件/套,二级文物551192件/套,三级文物3086165件/套,合计数量占比6.02%;一般文物24353746件,数量占比38.01%;未定级文物35863164件,数量占比55.97%。

  几乎所有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损毁了就彻底消失了,因此很多人相信文物都是无价之宝。

  但实际生活中,文物交易每天都在发生,也就是说,许许多多文物实际上是可以标价的。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在馆际间进行借展的时候,为了保险,会对文物进行估值。据说国家文物局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文物估值标准,三级文物50万元,二级文物250万元,一级文物2000万元。

  以此计算,中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价值,一级文物为43782.2亿元,二级文物为13779.8亿元,三级文物为15430.8亿元,中国国有珍贵可移动文物,总价值72992.8亿元。如果算上一般文物,未定级文物,保险公司愿意出的价格,总值当在10万亿元以上。

  而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创始人、院长范勇先生2024年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的文物估值达到50万亿到2000万亿元。

  范勇先生的评估,应该是考虑了销售价格的因素。

  而不管是哪一种评估方式,得出的数据都十分庞大甚至骇人听闻。

  我们一般人都以为各级国有博物馆都是清水衙门,没有几滴油水。殊不知这些博物馆里,放着中国压箱底的宝物,犹如《红楼梦》的史太君(贾母)的那些个箱箱柜柜,是不肖子孙们时刻惦记着的物件。

  博物馆的“富有”程度,不是任何机构可以比拟的。须知,各级国资委管辖的国有资产,2023年也不过才371.9万亿元。如果以范勇先生估值国有可移动文物“50万亿到2000万亿元”计算,那么文物部门的“富有”,完全可以碾压国资委了。稍微啃食一点,不是“硕鼠”,而是“硕象”。

  03  另类国资如何流失

  放在各级国有博物馆里的可移动文物也属于国有资产。但它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具有很大的公共性。国有企业要频繁地与员工和公众打交道,不得不接受公众监督,即便如此,其中发生的腐败,也时有耳闻。

  博物馆表面上也有公共性,但除了展出的少部分文物,大量文物存放在仓库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圈层化和专业性非常高,实际上相当封闭。除了极少数的几件小案子,何曾听闻过最近这种量级的大案子?

  但从坊间传闻来看,博物馆(包括图书馆)的文物腐败,恐怕并不少见。公众号“呦呦鹿鸣”在12月23日发文“爱国学者刘军山捐献的2333件碑帖只剩876件?后人发声”,该文立刻引来陕西图书馆馆长的回应,但该文的几则网友留言,同样触目惊心,试转帖如下,真假自辨:

  ——我祖父严谷声于1950年将我曾祖父严雁峯及祖父两代人《黄园书库》的所有藏书计州十一万余卷全部捐赠给四川图书馆,当时西南军政文化委员会指派蒙字(应为“文”)通、杨啸谷、严谷声等组成接收小组进行鉴定和分类,最后鉴定结果:图书共31万余卷,其中珍本、善本及海内孤本共计五万余卷。祖父严谷声被特聘为川西省人民代表,后成为第一批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研究员。但是最近这几年省图书馆连目录都找不到了,图书馆一位副馆长居然问我为什么宋版书鲜有所见,岂不怪哉。

  ——1981年法门寺真身宝塔发现的宋元版大藏经经澄观老和尚等五老整理后交陕西省图书馆收藏。2006年韩伟先生主持编纂《法门寺考古发掘报告》时,多次要求查看这些藏经,被无情拒绝。近来年,每有研究者前去要求借阅时,陕图的回答是:没有这些东西!

  ——海外名家侯北人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捐赠安徽省(政府省)博物馆字画一百三十余幅,2000年发现这批捐赠查无可查,若有任何线索烦请留言告知,感谢!

  ——闻一多的堂弟闻钧天向浠水县文化馆捐献了150多件画作,到现在只剩下63件。

  ——我外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捐赠了一百多幅珍贵书画作品给家乡,不久便出现在嘉德拍卖,其中不乏开国元勋的珍贵墨迹,后来是中组部出面叫停了一场丑恶的拍卖……

  ——还有泊头师范学校的齐学勤收藏的。她女儿齐昀在四处找人求助,不知道为啥到处拍卖的拍品有“河北泊头师范”。

  ——临时分管过宣传文化,陪上级客人多次去博物馆,镇馆之宝多年前被主要领导借走,直到他落马再无音信;其他值钱的出土金银珠宝,也好几件下落不明,也就七八年前的事。所以,馆里不是那些物件的安全地。

  上述这些指控,未经相关部门查实,不能作为定论。但至少是一条条腐败线索,值得深挖下去。

  04   箱底的宝物也得见太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个话放在博物馆也合适。

  绝大多数可移动文物都具备高价值、携带和隐匿方便的特点,因而不管是影视剧还是现实生活中,可移动文物都是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攫取的重要对象。从上文例举的众多例子看,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那些心思不纯的官员凭借权势,将一件价值数千万的文物“借”来,摆在家中,从此落地生根,是多么容易,而要让他将一座价值数千万的公房供自己使用,他得花多少心思?

  一般人喜欢文物,违法犯罪分子更喜欢文物。在一般意义上,文物比金银珠宝更有吸引力。

  但文物的问题不在文物,而在对这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的保管方式。

  比如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对捐赠者不尊重,捐赠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捐赠者无法参与文物保护。

  比如,有意无意的账目不清。

  比如,也存在与公司经营相类似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比如,迫于权势,“借出”文物而不敢索还。

  所有这些情形,都指向普通公众与博物馆之间缺乏互动桥梁。

  从法理意义上,我知道博物馆里的宝贝有我“一份”,但如何才能体现出我拥有的那“一份”?从博物馆的角度来讲,知道这是“全民”的宝贝,但“全民”在哪里?“全民”如果长期缺位,不法之徒就会鸠占鹊巢,化公为私。

  但不管怎么说,从这次南京博物院的“仇英《江南春》案”,我们可以看出,它的恶劣程度远远超出了学术腐败,同为读书人,我只能给出4个字:

  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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